罗马尼亚国会通过核安全法

   罗马尼亚国民议会的代表们于1995年10月16日通过了核活动安全法案中的部分条款。

   根据通过的条款,核材料将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。非法持有的核材料将被没收并转入国家财产。

   同时,必须获得确保核领域中那些与核设施安全至关重要的产品、服务和系统的供应、设计、生产、装配、修理和维护活动质量的许可证。

   代表们还通过了另一项条款,它规定,在没有获得许可证情况下,从事对核设施的运行、开发、改变、废弃及进出口等活动者将被判处3-10年的监禁,并剥夺权力.进行未经许可的核电机组及设施的研究、设计、安装、建造和装配等活动者将被判罚6个月至2年的监禁,或处以罚款。